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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计时!4月1日起,取消这些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
来源: | 作者:行政部 | 发布时间: 2026-03-26 | 93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一、  哪些产品“中招”?

此次新政并非“一刀切”,而是根据不同行业采取了差异化调整。如果你的产品涉及以下类目,请做好笔记:


1. 光伏全产业

  • 涉及产品:硅片、电池片、组件、逆变器等。

  • 提别提醒:4月1日前报关的,仍可按原退税率执行      。

2. 化工原料及制品

  • 涉及产品:甲醇、乙二醇、PVC、六氟磷酸锂等。

  • 特别提醒:取消出口退税,且进项税不可退,只能用于抵扣。这意味着企业需按内销计提销项税,成本结构发生根本性变化。

3. 建材类:取消退税

  • 涉及产品:水泥、玻璃、陶瓷、石棉。

  • 特别提醒:虽然增值税退税取消,但消费税退(免)税政策不变(如适用)。做建材出口的卖家需仔细区分税种。

4. 轻工与杂项

  • 涉及产品:电子烟、木片/木粒、纸制品。

  • 特别提醒:电子烟虽然增值税退税取消,但消费税退税不变 。

5.电池类产品:分步退坡,倒计时开始 电池类是此次调整中最复杂的品类,也是跨境带电产品卖家的重灾区。

  • 涉及产品:锂离子蓄电池(常见于充电宝、储能电源、电动工具)、全钒液流电池等 。

  • 特别提醒:

  • 2026.4.1 – 2026.12.31(过渡期):退税率由现行的9%下调至6% 。

  • 2027.1.1 起:彻底取消出口退税 。

二、最容易踩的 3 个时间陷阱

1.3 月报关、4 月结关 = 零退税:哪怕 3 月提交报关单,只要海关结关日期在 4 月 1 日后,一律按新政执行,需按内销补税(海关以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为报关日期)

2.保税区出口不算 “避风港”: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,以货物离境日期为准,而非报关日期,4 月 1 日后离境仍按零退税处理。

3.订单拆分误区:大额长单建议拆分为 “4 月前交付 + 4 月后交付”,避免整单退税损失,但需注意合同条款与报关单一致。

三、跨境卖家应急应对策略

 

1. 立即自查产品

  • 对照      249 项产品清单,确认自身出口产品是否在列。

  • 重点核查 HS 编码对应关系,避免因编码归类错误导致退税申报失败(可咨询税务机关或报关行)

 

2. 紧急调整报价体系

  • 直接成本核算:退税取消 = 利润率下降(原退税率 - 0)× 不含税价,如原退税率 13% 的产品,报价需上调至少 10%-12% 才能维持利润。

  • 客户沟通技巧:发送正式涨价函,明确 “因国家退税政策调整,自 4 月 1 日起报价上调      X%”,优先与长期客户签订补充协议锁定价格。

 

3. 抢跑报关窗口期

  • 已生产完成的订单:优先安排船期,确保 4 月 1 日前完成海关申报(出口报关需在装货 24 小时前申报,预留查验缓冲时间)

  • 未生产订单:评估产能后,若 4 月前无法交付,可协商将货物暂存保税区,后续分批离境(注意离境日期需在政策节点前)

 

4. 电池类卖家

  • 过渡期(2026 年 4-12 月):按 6% 退税率重新核算定价,避免按原 9% 退税报价导致亏损。

  • 长期规划:2027 年退税取消后,可考虑海外仓布局

 

5. 税务合规风险防控

  • 进项税管理:取消退税产品的进项税仍可抵扣,需规范发票留存与认证流程

  • 补税预警:3 月报关、4 月结关的产品,需提前预留补税资金,避免逾期被罚

  • 备案优化:利用新政简化的备案流程(“一表通办”),核对自身退(免)税备案信息是否准确

  •  

最后提醒各位卖家伙伴:立刻自查产品、调整报价、提前报关。每一次政策的调整,都是行业的一次洗牌。淘汰的是粗放经营的投机者,留下的将是精细化管理、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合规卖家。希望大家都能平稳度过此次过渡期。

 

转载自跨境物流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