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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月1日,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
来源: | 作者:行政部 | 发布时间: 2022-01-06 | 98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2022年1月1日,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(RCEP)正式生效。首批生效的国家包括东盟6国和中国、日本、纽西兰、澳大利亚等非东盟4国。RCEP的生效实施,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、经贸规模最大、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落地。

 

2021年12月30日,国新办举行政策吹风会,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高品质实施RCEP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情况。

 

 

商务部副部长任鸿斌表示,RCEP对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。

 

第一,协定实施是我国对外开放新的里程碑。RCEP是全面、现代、高品质的自贸协定,将促进我国实现更好水准制度型开放,更好参与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和一体化大市场建设。

 

第二,协定实施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。RCEP将成为我国连接国内国际双轨圈的纽带和桥梁,使国内国际两个市场、两种资源更加紧密相连,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更有效衔接,开放创新更有活力。

 

第三,协定生效将大大提振疫情背景下经济复苏的信心。

 

RCEP区域统一大市场开始运转,将有效对冲新冠疫情给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,提振产业和企业开展贸易和投资信心,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。

 

下一步,商务部将与各地方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尽早尽快让外贸企业切实享受到开放和政策红利,为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做出新贡献。

 

据了解,目前,701条约束性义务均已做好履约准备。国务院税委会已完成协定关税向2022年实施税则表的转换,可从商务部自贸区服务网站上进行查询。海关总署已公布《原产地管理办法》。相关修立法工作也已完成,为履行智慧财产权和电子商务等规则义务提供了保障。

 

转载自  中国物流网